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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尘车间净化空调系统的划分原则

发布时间:2023-09-14 08:55:22 点击量:92

  根据建筑专业提供的建筑平面图,专业提供的工艺设备平面图和工艺对各无尘车间的洁净度,温、湿度等环境的要求,即可进行净化空调系统的划分工作。

  无尘车间净化空调系统的划分原则

  1、洁净度,温、湿度及其精度相同或相近的东莞无尘车间房间宜划为一个净化空调系统。便于洁净度和温、湿度的控制。

  2、距离较近的洁净房间宜划为一个系统,可减少系统管道的长度和管道交叉。

  3、有条件时可将 4 级、5 级单向流和 6 级、7 级、8 级非单向流组成混合流净化空调系统。

  4、无尘车间不宜与一般空调房间合为一个系统。

  5、使用规律和使用时间不相同的洁净室不宜合为一个净化空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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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产尘量大、发热量大、有害物多、噪声大的房间宜单独设计为一个系统。

  7、混合后会产生剧毒、引起火灾和爆炸的房间不应合为一个净化空调系统。

  8、有剧毒和易燃易爆的甲、乙类房间应单独设系统,而且应为不回风的直流系统。

  9、一个净化空调系统不宜过大。一般情况下,净化送风量不宜超过 100,000 m否则空气处理设备过大、噪声大、送回风管道大、占空间和面积大,使用也不灵活。

  10、净化空调系统划分时还应考虑到送风管、回风管、排风管以及水,电,气等管线的布置,尽量作到合理、短捷、使用管理方便,尽量减少交叉和重叠。

  11、无尘车间净化空调系统新风的热湿和净化处理可集中也可分散设置。